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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办法(2017年3月修订)

 

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重工商大  机院[2017] 7

 

 

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2017年3月修订)

机械工程学院网站是对外宣传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对内为各位教师和学生提供信息服务而建立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学院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对外交流的窗口。为了加强学院校园网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现有网络效用,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展现学院风貌,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以及《重庆工商大学网站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学院具体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机械工程学院网站的管理工作和日常维护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作为网站管理员。

第二条 机械工程学院综合新闻的网上发布必须经过各分管院领导修改审查批准,涉及行政工作方面的重要新闻由院长审核,涉及党务工作方面的新闻由书记审核,所有新闻发布前应由学院书记审核后,涉及上传校园网的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发布,上传学院网站的可由党政办、教务办和学团办按照程序上传学院网站。

第三条 机械工程学院网站网页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公告的发布,发布前必须先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第四条 学院网站新闻稿件按照每篇50元进行奖励,校园网首页上采用的综合新闻按照每篇100元进行奖励,校园网上的其它新闻按照每篇50元进行奖励,同一新闻稿按照最高标准进行奖励。由党政办负责统计并发放。

第五条 学院网站管理员的职责是:

1、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为各部门管理员分配权限;

3、根据需要对网站栏目结构设置进行调整;

4、学院新闻的发布;

5、对2个月都没有新闻稿件上传的部门进行提醒,并将该情况告知学院分管领导进行督促。

6、协助各部门进行公告的发布和处理。

第六条 各部门管理员的职责是:

1、定期对本部门的网页进行检查,保证网页的正常运行;

2、及时将本部门的新闻提交给学院党政办公室进行统一审核发布;

3、原则上各科室一年内至少有5条以上新闻稿件在学院网上发布,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可以按照3篇新闻稿件进行考核,未完成任务的科室负责人将在年底绩效考核中根据完成任务的程度进行扣分,超额完成的将予以加分。加减分标准由考评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4、及时上传本部门的公告;

5、协助网站管理员对网站进行相关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 可以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

1、学院的管理规定、各项规章制度;

2、学院领导以及学院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我院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学院领导接见客人来访、参观的信息;

5、面向全院、全校或者全社会的通知、公告;

6、学校的重要通知和新闻等;

7、学院举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区域性或者全校范围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8、学院或个人受到上级奖励的情况;

9、本部门的新闻、通知和公告。

保密条款:涉及到学院机密或者教工、学生隐私的内部信息,请不要公开发布,或者设置访问权限为院内访问。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5、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违反国家意识形态有关要求的内容。

第九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直接追究直接负责人和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3日

 

 

 

机械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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