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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重工商大  机院[2016] 01

 

 

 

 

机械工程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一、总原则

1、学院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重工商大[201412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按劳分配、奖优罚劣、贡献优先、兼顾岗级”的基本分配原则。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2、学院在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行民主集中制,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平衡与协调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组织工作的公开与透明程度,建立与考核结果相关联的激励机制。

3、根据学校相关考核办法及学院的实际情况,该考核分配方案按专任教师、行政、教辅和辅导员4个考核组分别进行考核,切块分配。专任教师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行政等其他人员以定性考核为主。考核时间从每年的121日始,至第二年的1130日止。

4、本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以学校绩效I10%部分为考核范围,另外90%部分主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专任教师考核分配办法

(一)考核指标、经费来源及分配办法

1、考核指标

教学、科研和服务并重考核,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以高质量人才培养为导向,使学院与个人发展目标相结合,综合量化考核与单项业绩奖励相结合。从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及教学科研业绩、发展(服务)业绩等三方面对专任教师完成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以期全面、客观和真实地反映教师的年度业绩,考核主要指标及占比见图1

1 专任教师考核指标构成

2、经费来源及分配办法

1)学校划拨的绩效I10%,作为学院对专任教师的业绩考核的主要经费来源。

2)“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及教学科研业绩”部分(70%)按职级提取,按“职级绩效分数”分配。职级绩效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某位教师)职级绩效分数=绩效分数*(某位教师)学校职级绩效折算系数

式中,(某职级某位教师)学校职级绩效折算系数=[(考核组全体教师)绩效总分数/(考核组全体教师)绩效I总分值]*(某位老师)绩效I分值

绩效分数——指学院对每位教师的绩效考核分数;绩效I分数——指学校绩效分配方案中的分数。

3)服务业绩部分(30%),按职级提取,按学院考核的绩效分数分配(不分职级,同工同酬)。

(二)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

1、教学任务(35%

1)教学工作量

A、完成学校文件相关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计20分。

B、超出学校文件相关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一倍以内(含一倍)的部分按照每20学时加1分,一倍以上的部分按照每20学时加0.5分。

C、未完成学校文件相关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或不服从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的,本项考核为0分;同时,对于未完成学校文件相关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将在学校绩效I90%部分,按学校相关文件扣出相应绩效。

D、开新课加2分。

2)评教成绩

考核小组按学院专任教师的评教成绩整体排序,排序前30%的计10分,排序后10%的计0分,其余计5分。特殊情况由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最终确定。

3)教学相关材料提交

按时提交计10分,未按时提交计0分,未提交扣10分。每学期由学院教务办和各系公布提交时间,并做好记录,由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审核确认;本项目总体计分10分,扣分10分,如果涉及多项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一项扣5分,扣完10分为止,未提交一项目即扣10分。

4)教学材料提交质量

由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进行适时考核,主要采取抽查加、减分方式进行,每位教师加、减分一年不超过15分到-15分。学院相关质量考核小组提交抽查情况,由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确定被抽查教师的加、减分情况。

2、科研任务及教学、科研业绩(35%

1)科研任务:

A、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职级科研工作量的,计20分。

科研业绩(含科研项目、教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专著、获奖等)按《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2011)》文件,以分值进行计算,教学成果(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论文、奖励、教材等)的分值按科研成果相应等级的1.5倍记分。

B、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各职级科研工作量的,按比例计分。(学校绩效I90%部分,参照学校、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2)教学、科研业绩

超出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按照实际超出分数计算。

申报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和奖励(10 /项);申报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和奖励(5/项);申报校级教学、科研项目和奖励(3/项)。

获得校级课堂教学优秀奖(30/项)。

3、发展(服务)业绩(30%)

1)学科、专业建设(由牵头人进行分配)

①申报教学平台:国家级(500分)、省部级(400分)、校级(200分)

②申报科研平台:国家级(500分)、省部级(400分)、校级(200分)

③申报学位/专业:学士(200分)、新专业申报(300分)、硕士点(400分)等。

④中地共建项目申报400

2)指导学生科技活动

①学院认可的兴趣小组(含众创空间)指导教师,50-100/组。每学期初指导教师提交工作计划,年末提交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由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完成质量情况评定每组得分和分配到具体指导教师。

②指导学生科技竞赛(由牵头人进行分配)

学院每位教师都应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的指导工作,每年年初(学期初)可根据赛事情况(表1)向牵头教师报名,牵头教师应根据表1的比赛项目的总分值,参考历史组队数量及指导教师数量,并结合表1的建议指导教师名单,合理确定参加该项比赛的指导教师,并将指导老师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否则不能计分);牵头教师及其确定的指导教师都应积极组织学生形成参赛团队(小组),并以最终提交作品,成功参加了校级及以上比赛为计分的依据。

对进入更高一级的团队(小组)的指导教师在表1各赛事总分数的基础上,另行追加分数(50%100%,根据具体项目由考核小组确定追加的具体比例)并分配给进入更高一级的团队(小组)的指导教师。

各竞赛总分值以赛事为单位,由牵头教师根据获奖情况等进行具体分配。建议指导教师情况见表1

1 机械工程学院学科竞赛及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序号

比赛名称(简称)

各项学科竞赛总分值

1

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设计大赛
 
(含工程制图科技活动兴趣小组)

400

2

“飞思卡尔”智能汽车设计大赛
 
(含“飞思卡尔”智能汽车小组)

400

3

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300   

4

包装结构设计大赛
 
(包装设计兴趣小组)

300

5

包装创意设计大赛
 
(包装设计兴趣小组)

300

6

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无碳小车兴趣小组)

500

7

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500   

8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500   

9

移动机器人大赛(大学组)
 
(机器人兴趣小组)

300   

10

其他大赛

由学院绩效考核小组商定

注:总分值中不含兴趣小组的指导,包含行政等其他人员的计分。科技活动月的指导考虑到不确定性,尽量用相关的赞助体现,暂不纳入。

3)集体活动

①学院政治业务学习等全院大会:缺席1次扣100元(因公派出、住院除外,由学院党政办考核,适时进行公示)。系(教研室)组织的会议缺席1次扣50元(因公派出、住院除外,由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考核)。

②工会活动中,全院性的纳入本条中①进行考核。

③学院政治学习和工会活动计10/次,公假计全勤,通过书记、院长认可的事假计3/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计0分。事假和不请假1次扣100元。所扣金额的分配由院长决定。

4)其他未列项目:由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相关说明

年度考核优秀者原则上从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及教学科研业绩和发展(服务)业绩综合量化排序前50%(按照教授、副教授及以下单独排队)中产生,但向副教授及以下等级倾斜,候选人由各系推荐,最终人选由党政联席会确定。

三、行政人员、教辅人员考核分配办法

(一)考核指标(办法)

从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和学院发展(服务)业绩两方面对行政人员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的占比及主要指标见图2,以期全面、客观和真实地反映行政人员的年度业绩。

 

 

 

 

 

    行政人员考核指标,管理服务工作情况(70%),发展(服务)业绩(30%),行政人员主要由服务对象及相关领导评分后,按照不同的权数计算总分。,1、学科、专业建设2、指导学生科技活动3、集体活动4、其他未列项目 

 

 

 

 

 

 


2 行政人员考核指标构成图

1、管理服务工作情况(70%

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由考核对象述职、汇报全年工作情况,然后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情况,根据考评指标体系(表2),由学院全体教师打分。计分时分为三个权重系数,院领导评分,本科室评分和其他教师评分,由此得到个人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构成及权重请见附件)

2 机械工程学院行政人员考评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具体要求

考评得分

(20)

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

 

处事公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服务周到,工作认真。

(20)

熟悉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政策。

 

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的内容、要求,决策科学,管理有方,操作有序。

工作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妥善处理各种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

具有创新精神,想方设法(出谋划策)做好本职工作,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

能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准确、条理清楚。

(20)

遵守劳动纪律,无旷工、迟到早退情况。

 

(40)

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符合要求。

办事快捷、稳妥,绩效明显。

2、学院发展(服务)业绩(30%

1)各类申报。参加本办法第二(二)3条相关工作的行政人员,根据各类申报牵头人分配的分值计分。

2)学院政治业务学习等全院大会:缺席1次扣100元(因公派出、住院除外,由学院考核,适时进行公示)。

3)工会活动,全院性的纳入本条中(2)进行考核。学院政治学习和工会活动计10/次,公假计全勤,通过书记、院长认可的事假计3/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计0分。事假和不请假1次扣100元,所扣金额的分配由院长决定。

4)其他未列项目:由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经费来源及分配办法

1)学校划拨的绩效I10%,,作为学院对行政人员考核的主要经费来源。

2)管理服务工作情况(70%)按职级提取,按职级绩效分数分配。

3)学院发展(服务)业绩部分(30%部分),按职级提取,按绩效分数分配(不分职级,同工同酬)。

四、专职辅导员考核分配办法

(一)考核指标(办法)

从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和学院发展(服务)业绩两方面对辅导员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的占比及主要指标见图4,以期全面、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专职辅导员的年度业绩。

 

 

 

 

 

    专职辅导员考核指标,管理服务工作情况(70%),发展(服务)业绩(30%),由学校学生处提供的辅导员年度考核分数;学院辅导员年度工作情况及工作业绩汇报现场评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评分;辅导员互评分和加减分构成。,1、学科、专业建设2、指导学生科技活动3、集体活动4、其他未列项目 

 

 

 

 

 

 

 

 


4专职辅导员考核指标构成图

1、管理服务工作情况(70%

1)由学校学生处提供的辅导员年度考核分数(满分100分,占50%,下面的(2)和(3)合计后,占50%)。

2)学院辅导员年度工作情况及工作业绩进行现场汇报,相关考评人员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3)加减分(加分25分封顶)

①完成科研考核加3分。

②个人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加5分,校级获奖加3分,部门级获奖加2分。

③牵头工作荣获学校或职能部门表彰加3分,荣获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班、军训先进集体、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加1分。

④所带班级及学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减5分。

⑤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置减3分。

⑥所带班级班风、学风特别差的减3分。

2、学院发展(服务)业绩(30%

1)各类申报。参加本办法第二(二)(3)条相关工作的辅导员根据各类申报牵头人分配的分值计分。

2)学院政治业务学习等集全院大会:缺席1次扣100元(因公派出、住院除外,由学院考核,适时进行公示)。

3)工会活动,全院性的纳入本条中(2)进行考核。学院政治学习和工会活动计10/次,公假计全勤,通过书记、院长认可的事假计3/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计0分。事假和不请假1次扣100元,所扣金额的分配由院长决定。

4)其他未列项目:由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经费来源及分配办法

1)学校划拨的绩效I10%,作为专职辅导员的主要经费来源。

2)管理服务工作情况(70%)按职级提取,按职级绩效分数分配。

3)学院发展(服务)业绩部分(30%部分),按职级提取,按绩效分数分配(不分职级,同工同酬)。

五、学院院班子成员考核分配办法

学院院班子成员按学校规定执行, 参加学院发展(服务)业绩方面的牵头人仍计分,但不计入相关的分配之中。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绩效考核小组。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及权重

 

 

 

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                            2016328

 

 

 

    机械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328日印发

 

附件:

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及权重

一、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成员

学院院班子成员,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党政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团办主任,学院工会主席。

二、行政、教辅、辅导员考核小组的构成及权重

 

权重

备注

学院教职工评分(除院领导)

30%

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院领导评分

40%

 

室主任评分

30%

分管院领导签字

   

100%

 

 

 

 

 

 

 

 

 

 

上一条:机械工程学院绩效调剂金发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稿)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新进教师院内上岗培训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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