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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服务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更好的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决定成立“学生党员先锋服务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组建原则

学生党员先锋服务队”以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为目标,强调服务的全面性、延续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促进学生党员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岗位设置

(一)招募对象: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党员

(二)招募人数:20

(三)岗位设置:队长1名,两个支部各设组长1

(四)人员产生:由学生党员自主申报,经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决定,报学院党总支审批

(五)服务期限:每届党员先锋服务队服务期为一年

三、相关职责

(一)指导老师职责

学生党员先锋服务队的指导老师由学院党总支从支部书记中选拔产生。指导老师主要负责队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奖励、换届;活动方案的审批、活动实施的指导以及需要统筹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队长职责

协助指导老师主持党员先锋服务队的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增强队伍凝聚力。具体要求: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经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定期主持召开党员先锋服务队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各组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服务活动;掌握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组进行监督和评价,对组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三)组长职责

在指导老师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组活动的具体实施,及时向队长反馈本组活动开展情况,对组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实施方法及经费保证

学生党员先锋服务队以服务社会和师生为目的,每学期开学2周内,由指导老师牵头组织拟定本学期服务计划,经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后实施。开展相应服务活动的有关费用从学院党建或学生工作经费中支出。

五、考核评比及奖励措施

(一)考核评比

每年11月进行年终考核。考评结果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述职构成,平时考核占50%,年终述职占50%,由考评小组根据学生党员开展服务工作的时间和次数、服务对象的评价、工作开展内容和效果的汇报进行现场打分,最后按综合分数评选出20%的“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服务标兵”。对考核分数较低的党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奖励措施

1、党员先锋服务队队长和组长分别加综合素质测评分0.20.1

2、获评党员先锋服务标兵的学生党员奖励现金200元或相应物质奖励,加综合素质测评分0.1,优先向学校推荐评选“优秀学生党员”。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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