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您所在的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通知 >> 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第一次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6年第一次“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

“重庆市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及考生:

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将于2016年6月18、19日举行;现将我校在校学生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醒:请毕业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及学院务必通知到毕业班需要报考四级的考生尽早尽快报名,以免错过时间和报名人数满后无考试名额

一、报名时间

在校本科学生:2016年2月26日08:00-3月9日23:59。

修业年限内往届生:2016年3月9日 9:00-3月11日16:45

二、考试时间

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

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报名方式(包括2015级)

1、登录教务处网站教务信息系统入口。

2、根据要求输入学生的学号及密码(2015级密码默认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错误或不知道密码的请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院教务办查询),并选择学生身份登录。

3、登录成功后,点“活动报名”->“网上报名”

4、在相应的等级考试前打“”,并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必须认真准确的填写,若有误者请在报名结束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厚德楼2007办公室办理更正,否则只能以现有系统中身份证号上报),若需要同时报名多个语言级别请分别在相应的等级考试名称前打“”报名并确认;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不能同时报名,英语B级和英语四级可以同时报。

5、点出“确定”后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并在下方显示学生当前的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点“关闭”退出报名系统。

6、学生报名结束后请另行在报名截止时间(3月9日)内登录本系统查询本人的报名信息及照片信息是否正确,以免漏报和错报,若想取消报名可直接删除即可。

7、因大部分2015级新生上学期已参加或已提供本人的电子照片,现2015级需要报名参加四六级考试的考生若现在报名系统中仍无照片(有无照片在报名时可以看到或到本人的信息管理中亦可查看有无照片),必须以班级或学院为单位自行收集和采集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白(蓝)底,规格宽高比:3:4最低像素宽240像素高320,注意照片的质量和处理效果,谢绝大头贴、扫描照片和其它非清晰电子照,强烈建议班级或学院统一组织到就近正规相馆拍摄(只要电子文档照片,无需纸质照片)。

(2)照片必须以学生学号(确保学号正确)命名的.jpg或.jpeg文件格式存储。

(3)对班级或学院收集整理好的照片由班级负责人或学院老师统一打包发邮件致邮箱:103006044@qq.com , 1-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栏查阅本人的照片是否正确。

(4)凡报名且无照片者都务必在以上规定时间(2016年3月9日)内上交电子照片到班级或学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8、报名考试费缴费方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成教、自考学生报名方式

1、成教、自考(包括各学院自考生)学生按所在校区到成人教育学院(南岸校区:62769128,江北校区:67001231 朱老师)咨询报名,报名相关事宜由成人教育学院规定, 统一上报学校截止日期3月9日。

2、为方便成人教育学院考生一次性完成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以身份证命名的电子照片一张(规格为长640宽480像素,注意照片的质量和处理效果,谢绝大头贴、扫描照片和其它非清晰电子照片)。

3、报名是要求打印报名表,考生信息请务必要求报名考生本人校对、核实并签字确认,数据一经上报将无法更改。

(三)规定修业年限内往届生报名方式

规定修业年限内的考生请于3月9日-3月11日到厚德楼二楼2010室登记报名、摄像和缴费,对已参加过四六级AB级考试的修业年限内考生若因特殊原因可由他人在以上时间和地点进行登记报名。

(四)研究生报名方式

研究生考生请于研究生处联系相关报名事宜,研究生报名数据上报学校截止日期为3月9日,请相关考生或负责人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报名事宜,考生在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以身份证号命名的电子照片一张(规格为长320宽240像素,长宽比为4:3,注意照片的质量和处理效果,谢绝大头贴、扫描照片和其它非清晰电子照片),以减少另行通知电子摄像而给考生及工作人员造成额外的工作负担。

四、报名条件

1、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非在校学生不得参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经研究生处核实的本校在读研究生;

3、经成教学院核实的成教、自考(包括各学院自考)学生;

4、规定修业年限内的往届生;

5、除以上报名条件外,不接受其它任何报名;

五、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严禁学生跨校参加考试,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成绩。除我校在校学生外,不接受其他类型的人员参加本通知规定的考试。

2、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在校学生请人代考或替人代考者一律开除学籍。

3、因本学期开学教晚,上报数据时间紧,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报名。

4为保证下一步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各毕业班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同时请各考生间相互提醒报名,规定时间内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及学院教务办不接受任何理由或特殊原因的补报

5、有关疑问请打以下电话咨询:62769793、62768452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