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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习型班集体评选细则(修订)

 

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重工商大  机院[2017] 4

 

 

机械工程学院学习型班集体评选细则(修订)

 

为了提升学院各班级的学风、班风,结合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学习型班集体评选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比办法

1、评选对象:机械工程学院全体班集体,且评选当学年无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

2、学院学团办总体负责评选工作,各班辅导员老师具体考评。

3、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评选。

4、学院每学年评选出3个学习型班集体,每年级1个,并给予每班500元奖励。获评班级最高分者直接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

二、   班级测评评比细则

1、学年度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本年级第1名+5分/班,第2名+4分/班,第3名+3分/班。

2、通过英语国家四级考试+0.3分/人次。

3、通过英语国家六级考试+0.5分/人次。

4、一学年内班级学生课程不及格率达30%的,每班-1分/课程。

5、一学年内班级学生不及格人数达25%的,每班-1分。

6、每班每成功申报组建1个校级学习小组+2分/组;组建校级、市级、国家级科技创新基金小组的分别+0.5/组、+1/组、+2/组;组建院级学习互助小组+1分/组,如未开展活动不予加分。

 

 备注

(1)不及格相关数据统计范围仅限于班级所有学生都参加的课程。

(2)各班级应在指定时间上交“机械工程学院学习型班集体评比表”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若对加分情况统计结果有异议,请于资料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团办说明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4)本细则如有改动,将及时通知各班级。

(5)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团办,即日起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0日

 

 

 

 

 

 

 

 

 

 

 

 

 

 

 

 

 

机械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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