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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工作条例(试行)

 

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重工商大  机院[2016] 2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督察

工作条例(试行)

 

一、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扎实推进学院教学督导督察工作,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工作条例(修订)》(重工商大〔2015137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督察组,负责学院职责范围内的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工作,对教学质量、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评议。

学院教学督导督察组由34名督导督察委员组成,其中设副组长1名。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二、聘任条件

参照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委员遴选办法,制定院级教学督导督察委员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教学规律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经验丰富、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完成学院的督导督察工作。

3、优先推荐:往届教学督导督察委员会委员;教学名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近三学年学生评教成绩在本学院排名前15%;其他教学质量优秀、师生公认的在职或离、退休教师。也可外聘校外有关专家作为学院教学督导督察委员。

4、学院教学督导督察委员聘期3年,可连聘连任。在聘期内,受聘者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聘,对不能履行督导督察职责者,学院有权予以解聘。

三、主要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督导督察组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秩序等进行适时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为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决策和咨询,每学年及每学期都应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督导督察工作,确保取得最大的工作实效。

1、认真学习学校、学院有关教学的相关文件,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了解高等教育发展的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的督导督察水平。

2、检查教学基本文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检查授课计划、教师教学应必备的教材、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按规定限期整改。

3、检查理论课教学质量。根据任课教师教学计划和教案,对课堂教学各环节和课堂教学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内容有教师的仪表、精神状态、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思路、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多媒体运用及课堂管理等。

4、检查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按照实践教学计划,检查实践教学环节内容、教师辅导、学生完成情况,以及学生完成的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进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和毕业论文答辩检查,每年对毕业论文进行1次抽样评阅,考察评价毕业论文的质量。

5、检查考务工作。参加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并对试卷进行抽查。重点对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是否严格履行教师职责、学生考风考纪进行督察。

6、进行期中教学检查。通过组织学生、教师座谈会等,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到学院教务办。

7、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一是通过随机听课,对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指导;二是有计划有侧重地了解有关教师教案准备、作业布置及指导等情况,并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学院督导督察组每学期的听课面应涉及全院全体任课教师,具体听课方案可参照校级督导督察组,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经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督察组研究后执行。

8、发现教学中的先进典型,并协助做好经验总结与交流推广;针对问题较多的教师和课程,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并进行指导。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受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事故的投诉。

9、对各类教学评奖等提供相关资料和建议。

10、受学院委托,开展其他专项督导督察工作。

四、享有的权利及待遇

1、对学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教学文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和调阅权。

2、对教师的教案、教学文件和学生听课笔记、作业有随机查阅权。

3、教学督导督察委员在督导检查教学工作时,学院有关部门和教师要给予尊重、支持和配合,对教学督导委员会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并加以研究、改进。

4、有向学院提出对教师、学生及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奖惩的建议权。

5、根据学校下拨的经费及有关规定,结合完成学院督导督察工作的具体情况,给予每位督导督察委员工作津贴。

五、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教学督导督察工作例会,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收集、整理教学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发展信息。学年末,认真汇总、整理各项教学检查督导督察材料,分类归档保存,并做好年度教学督导督察工作总结。

2、检查制度。教学督导督察组应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及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和调研,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3、信息反馈制度。教学督导督察组应及时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办反馈,每月提交一份有关教学督导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院性的督导工作专题汇报。

4、听课手册制度。应认真填写听课手册,每学期未将听课手册等工作记录送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备查。

六、附 

本条例经20151017日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条例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51017

 

机械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10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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