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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新进教师院内上岗培训制度(试行)

 

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重工商大  机院[2017] 9

 

 

重庆工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新进教师院内

上岗培训制度(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院各项教学任务,明确教师职责,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确保人才的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凡当年新进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可提出不参与上岗培训的申请并经学院同意的除外)及属于学院专职科研岗但需要从事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试行新进教师上岗培训制度,新进教师除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师上岗培训外,还必须接受学院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一、指导教师的安排及指导要求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师德优秀的教师担任。

2.各系系主任应根据新进教师今后的教学课程安排,提出一位指导教师并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指导教师应注重对新进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各个环节全面培训,如在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试卷命题、试卷批阅、课程实验教学、课程设计等方面应让新进教师实际参与并结合有关要求给与指导。在指导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记录,作为考核新进教师上岗培训情况的依据(指导教师记录考核表见附件1)。

二、新进教师的培训要求

1.新进教师须经过拟开课程各教学环节的系统训练,如听课、辅导答疑、实验课、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教学实习等,当好主讲指导教师的助手。新进教师在辅导学生时要主动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反映给指导教师,以利于改进教学。

2.新进教师在培训期间,应服从学院、系以及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

3.新进教师在助教期间,应准备1~2学时面对考核组及学生的试讲。

4.新进教师应掌握所开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熟悉教材、教学参考书及相关的资料,并能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新进教师在助教期间必须写出拟开课程1/3以上的教案和全部讲稿,新开课、开新课必须写出全部讲稿和教案,并交指导教师审查写出意见后提交学院,作为考核依据。

三、新进教师培训后的考核

1.新进教师助教一学期后,本人应向学院提出书面考核申请,并向学院教务办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指导教师考核记录表、讲稿和教案)。

2.学院根据新进教师的申请,组织考核组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指导教师、本课程其他教师和教务办负责人组成。

3.考核组根据试讲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考核材料,形成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4、新进教师在刚进校的第一学期助教结束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学院将在第二学期继续安排其岗前培训,若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将向学校建议调离其教学工作岗位。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

1.学院原则上不考核新进教师在上岗培训期间的教学基本工作量。为鼓励新进教师认真对待岗前培训,学院对新进教师按其实际参与助教课程课时的1/3计算为超工作量(不计算合班系数)。对于表现突出,考核结论为优秀者,另外按实际参与助教课程课时的1/3计算奖励工作量(不计算合班系数)。

2.对新进教师考核结论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分别给予其指导教师指导课程学时的40%、30%、10%进行奖励(不计算合班系数)。

本专任教师上岗培训制度从2017年3月开始试行。

学院院务会授权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指导教师记录考核表

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考核新进教师听课记录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4月7日

 

 

 

 

 

 

 

 

 

 

 

 

 

机械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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